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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学院首届技能大赛通知
发布时间:2011/4/28  阅读次数:1013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滨市技政函[2011]10

  

关于举办滨州市

技术学院首届技能大赛的通知

  

各系、各部门:

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,促进和引导广大师生努力钻研技术技能,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,为各级技能大赛选拔参赛选手,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技能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

学院在编及聘任制教职工和在校学生,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(项目)的比赛。

二、大赛职业和分组

(一)大赛职业(项目)

大赛设置车工、焊工、工具钳工、电子设备装接工、维修电工、数控车工、数控铣工、服装设计与制作、汽车维修技术、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十个竞赛职业(项目)。

(二)大赛分组

1、教工组:教工组各职业(项目)设高级组。

2、学生组:维修电工、数控车工、数控铣工设学生高级组、学生中级组;车工、焊工、工具钳工、电子设备装接工、服装设计与制作、汽车维修技术、计算机应用技术只设学生中级组。

三、大赛命题与技术标准

本次大赛各职业(项目)以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中级工、高级工技能部分为标准,结合我院实训设备及各专业教学大纲,并参照全国技能大赛有关标准命题。各项目技术标准另行颁发。

四、大赛组织

本次大赛由教务处组织。成立滨州技术学院首届技能大赛组委会,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。

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,负责组织、指导本部门的初赛工作。

大赛分各教学部门初赛、全院决赛两个阶段。

(一)初赛阶段

各单位初赛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420日结束,2011530日前,进行初赛。67日各部门将参加各项目决赛选手名单(包括学生和教师)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(邮箱:jsxyjnds@163.com)。学生组各项目参加决赛人数限定10人。

初赛阶段的报名、培训及练习、比赛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。

(二)决赛阶段

201171日至7日,分组进行全院决赛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每个赛项分别评选。根据决赛成绩,从高到低排列,按参赛人数确定各项目获奖等次比例。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适当奖励。

六、其他事宜
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要将大赛活动与强化技能实习教学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培养双师型人才有机结合起来,确保活动收到实效,以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
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。

办公电话: 3330051      

大赛专用邮箱:jsxyjnds@163.com

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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