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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、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健全干部考核管理机制,经研究决定建立干部实绩档案。通过强化干部实绩考评结果的运用,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,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,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。
一、建档对象
全院在编、在职的干部、教职工。
二、实绩档案的主要内容
1、干部基本信息:包括姓名、职务、职称、党派、任职时间、工作分工等;
2、日常考勤情况:执行学院考勤管理规定;
3、受表彰奖励情况:获得学院及上级授予的表彰和奖励情况;
4、年度考核情况;
5、招生任务完成情况;
6、廉洁自律情况;
7、在重大活动、应急任务中表现突出及表彰奖励情况。
三、建档方法
1、组织部负责建立科级以上干部的实绩档案。各系、各部门负责建立本系、本部门教职工的实绩档案,并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。
2、学院组织部负责科级以上干部实绩档案的建档管理及全体干部、教职工实绩档案的审核、汇总、备案;各系、各部门具体负责本系、本部门干部职工实绩档案的信息收集和建档管理,并于每学期末汇总后,上报学院组织部备案。
3、纪委负责统计审核日常考勤(每学期末汇总)和违纪处罚情况;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统计审核招生任务完成情况;获表彰奖励情况由本人提供获奖情况和有关证书,经相关部门认定,组织部审核;其余项目由各联络员负责整理记录并进行审核汇总及上报。
4、材料审核:实绩档案的内容由各联络员送交学院相关科室审核确认,同时出具证明材料,然后报组织部审核认定(详见附表1)。
四、实绩档案的运用
1、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、培训进修、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2、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五、纪律与要求
1、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,客观公正,全面、准确、细致地做好建档工作,同时对档案信息资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。
2、各系、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对档案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。
3、对提供虚假材料的,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4、每年度对干部实绩进行量化赋分。量化计分办法另行制定。
5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遇有与上级或学院规定不一致的,按上级或学院规定为准。
附表:1、干部实绩档案有关材料办理程序
2、干部实绩备案表
3、干部实绩备案汇总表
中共滨州市技术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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