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安全规程 > 详细内容
钳工安全操作规程
发布时间:2009/6/7  阅读次数:1624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  
钳工安全操作规程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一、使用虎钳夹持工件要牢固、平稳,夹重工件,必须用支柱或铁垫稳,人要站在安全位置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二、使用尖錾、扁錾錾削工件时,应该注意对面的操作人员,必要时用挡板或钢丝隔开,以免飞屑伤人。禁止使用未经热处理的高速钢錾、尖錾作工具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三、打锤时不可戴手套,不可用手指点要打的地方。打大锤时注意前后左右,以防伤人,手锤把必须加楔、牢固耐用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四、不准使用木柄松动或没有锉把的锉刀和刮刀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五、使用手锯时,必须将工件夹牢固,锯条松紧要合适,用力不要过猛和速度太快,以免扭坏锯条飞崩伤人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六、钻、锉、磨出的铁屑,应用毛刷清除,禁止用手抹或口吹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七、拧紧螺丝时要检查板手或螺丝有无裂纹损坏,拧紧开始不能用力过猛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八、使用电钻不准用手拿工件,不准戴手套,严格遵守《钻孔安全操作规程》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九、使用砂轮机,应按其相应的作业规定执行,严格遵守《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》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十、所有实训设备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,不得擅自通电运行。
  
我要评论
  • 匿名发表
  • [添加到收藏夹]
  • 发表评论:(匿名发表无需登录,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。) 登录状态:未登录
最新评论
所有评论[0]
    暂无已审核评论!


滨州市技术学院实训中心版权所有  地址: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859号

2009-6-8  备案/许可证号:鲁ICP备09032845号